後來,街上的人沒有了,只剩下一堆數字﹣專注地、默默地獨自背訟:香港法例第壹百三十一條A,「任何人不可以.... 亦不可以.... 」對,就只有劃好了的一小格地才可以做經批準的事,正如公園不該開派對,粥要在店舖界線內食用,雞蛋仔不可以在車上賣... 他問我的名稱,如實道出後,他說,只姓氏便夠了,這裹不歡迎親切。我仍反問他,他竟自稱12058, 「名呢?」「我哋只係用編號。」
浪漫,還有人信麼?我們還是喜歡貼惠康送的「金玉滿堂」財神海報,貪他色彩繽紛,貪他跟鄰居一樣,貪他由昔日賣鴉片的怡和洋行擁有,百多年歴史,有保証。所以,周末還該乖乖回到商場去,看準備好的表演項目;晚上早點回家不要上街,看全港人都看的電視。
「有時候,我們不是看到希望才繼續堅持;而是繼續堅持,才會看到希望。」
「有時候,我們不是看到希望才繼續堅持;而是繼續堅持,才會看到希望。」
1 comment:
如文字會生花 / 也許明天會花開遍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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